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 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1、技术交底书(相应表格可下载); 2、申请人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发明设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可提供多人); 3、委托书,盖章或签字的专利代理委托书; 4、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1、发明专利收到技术交底书后,5-10个工作日出初稿; 2、发明初稿确认后1-3个工作日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3、电子版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1-2个工作日下发电子版受理通知书; 4、纸质受理通知书----电子版受理通知书发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10-15工作日邮寄纸质受理通知书; 5、初审合格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4-6个月初步审查周期,周期结束后下发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6、发明公布通知书---自申请日之后6个月发明公布,如没有要求提前公开则自申请日之后18个月后自动公布; 7、进入实审通知书---根据实质审查请求和缴纳实质审查费用情况而定; 8、授权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12-18个月审查周期,审查周期结束后对可授权专利下发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 9、发明专利证书----缴纳办理登记费后1-2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发明专利证书。 注: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时间为准!
1.申请费,简称:申,费用900元,减缓135元。
2.公布印刷费,简称:文,费用50元,不予减缓。
3.说明书附加费,简称:说附,从第31页起每页50元。
4.说明书附加费,简称:说附,从301页起每页100元。
5.权利要求附加费,简称:权附,从第11页起每项150元。
6.优先权要求费,简称:优,每项80元。
7.实质审查费,简称:审,费用2500元,减缓375元。
8.登记印刷费,简称:登,费用250元。
9.印花税,简称:印,费用5元。
10.年费,简称:年,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
11.代理费,简称:代,费用2500元
注意:减缓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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