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事宜

Part.1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Part.2

二、申请材料及审查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二)审查流程、时间: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转让文件。

(整个时间6-8个月左右,最终时间以下发核准转让文件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