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著名商标

申请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商标注册人;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3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申请人有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六)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初审材料:

(一)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四)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的书面材料;

(五)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额、纳税额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排序的材料或者能够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六)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广告宣传材料;

(七)有关部门或者组织出具的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证明材料。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材料,包括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审计报告和省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和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排序的材料。

著名商标的评审、认定,应当自审查公示期满之日起60日内完成。 

 著名商标每年至少评审认定一次,有效期为4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认定著名商标的好处: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2、 著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和广告宣传、展览、展示等商务活动中,使用安徽省著名商标字样或者标识;未经依法认定或者未经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一、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1、填写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格(可下载,要求各项内容均要填写、在核定使用商品一栏中要求企业确定12项与商标注册证相同的主要产品,广告额填写先逐项列出每年发布广告的金额然后进行年度小计,最后再将三年的广告金额填入总计)。

2.再认定提供著名商标回访表(附在申请表前)

3、表格应加盖市、县(区)工商部门的公章。

二、企业简介

1、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概况(简介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经营情况、商标使用及受保护情况等)

2、自然人、公司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3、需前置审批的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在有效期内,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省或市行业协会(具有公信力机构)推荐函,没有行业协会的企业可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标使用情况

1、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并由企业盖章,并标注“注册证与原件无误,申请省著名商标的该商标已注册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20131231前核发)

2、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必须与企业名称相一致。

3、商标注册人正在办理变更、转让、续展等内容请附相应的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四、证明该企业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产量、销售额、利税和销售区域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所获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提供相应级别以上的获奖认证或证书(如:安徽省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农产品等)。市及市以下的获奖荣誉不作参考。(获奖证明材料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六、企业广告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媒体方式、媒体名称应明确写清并附与各类媒体签定的广告合同、发票、图片等相关资料)。

七、企业自主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长或宽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的商标图样黑白墨稿5份。

请按以上顺序编写目录、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