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精特新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一、申报条件
 
   1. 依法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 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 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 有偷、漏税行为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名额

 地 区 企业数()

 合肥    86

 淮北    28

 亳州    25

 宿州    36

 蚌埠    35

 阜阳    40

 淮南    21

 滁州    40

 六安    35

 马鞍山 35

 芜湖    60

 宣城    36

铜陵    18

池州    21

安庆    52

黄山    20

宿松    6

广德    6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六)其他材料。

 五、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今年起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认定制度,实现完全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云服务平台(www.aheic.gov.cn),找到企业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市、直管县经信委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四)省经信委对各市、直管县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六、政策扶持

(一)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并优先支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二)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据库,在媒体开设专栏重点宣传推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优先列入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四)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五)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对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七、服务管理

省经信委对已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一年一报告的动态管理方式,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3月底前通过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填报更新信息表,省经信委每年发布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