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专精特新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具有生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管理现代化和品种系列化等特征,尤其是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排名靠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的企业;

(二)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四)2016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五)往年已被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ah.gov.cn),在首页上点击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系统,先进行企业注册。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资料。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要求,提出推荐意见,行文报送市中小企业局。
(四)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对县(市)区、开发区申报的企业经系统评分后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择优原则,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六)其他材料。

 申报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