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


一、申请条件

1、备案对象是面向我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

3、企业发展潜力大,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4、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含)之间,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4亿元至10亿元之间,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有发明专利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者近三年每年至少申请发明专利(通过实审)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3项;

6、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创新管理团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软实力建设成效明显。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二、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登录合肥市科技局网站(www.hfst.gov.cn),进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申请书,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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