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的几项误区

误区二、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项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一个产品的外形、结构或者工艺方如有不同,且具有足够的创造性和新颖性,就能同时申请多类型或者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获得授权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发明专利则需要较长时间,发明人若只申请发明专利,而与此同时他人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很可能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因此,若是发明人急于获得专利授权,那么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误区四、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误区五、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去申请专利

有部分企业认为等到产品投入到大规模生产之后才是申请专利的好时机。根据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但是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中途有其他企业研发出同类产品并在先申请专利时,那么可能会出现被人抢先的结局。而且在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去申请专利,即使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此时若是发现他人侵权的现象,也会被侵权人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的理由反击,可能会面临钱财两空的风险。

误区七、技术方案交代不清楚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只是一味要求保密,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我国专利法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事实证明,若是一件专利在申请时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那么专利申请会有极大的概率被驳回。

误区八、对专利缺乏有效管理

未来的竞争不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真正展开竞争的是其背后的商业生态系统,知识产权只是提升生态系统竞争力的一个支撑工具而已。知识产权代表人类智慧成果,智慧传播越广越有价值,企业的专利管理也是为了促进企业专利在不断运用中发挥出色作用,深挖专利的潜在价值。

在实际过程中,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专利管理是所有管理的重心和焦点,必然围绕着专利权展开运作,而企业专利管理自然是要为企业的经营作出贡献的,因此主要围绕着企业的专利挖掘、专利申请、专利授权许可、专利维权保护、专利转让利用等,让专利技术、专利权真正为企业所利用,而不只是一张张印着烫金大字的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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