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科技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市科技服务机构积极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市科技局启动开展2018年度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绩效考核的科技服务机构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成立运行一年以上,且当年服务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达到5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业纪律,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无不良信誉记录;
3.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从业的人员结构,内部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健全,各项制度得到执行;
4.能积极协助、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考核内容
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各科技服务机构基础条件、提供科技服务、工作成效、主要特色等情况。
三、申报材料
1.《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基本信息表》(附件1)
2.科技服务机构2018年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
3.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科技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人员情况、服务信誉、经营状况和服务业绩等证明材料;经审计的2018年度单位财务报告;2018年度服务高企申报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典型案例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应认真填写《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核实的,取消年度绩效考核资格。
2.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地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汇总反馈),经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元月12日前行文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窦伟 联系电话:3831594
附件:《芜湖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基本信息表》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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