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二批奖励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经市科技局研究决定,2016年期间审批下达的知识产权类项目的资助政策按《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铜政〔2016〕21号)执行。现将申报2017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二批奖励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申报事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下达的。本批具体项目类型如下:
    1、项目一(发明专利实审和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时资助3000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资助7000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的,取得国际初审报告及书面意见时先资助专利申请人1万元,获得国外专利授权后,再资助2万元(每项最多资助2个国家)
2、项目二(发明专利申请大户)对企事业单位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件以上,且进入实质性审查比例达到30%以上的,奖励3万元
3、项目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的企业,通过验收后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4项目四(知识产权保护对本市企业法人与市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的维权活动中发生的专家论证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给予总额50%的资助,一项专利维权案件,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最多资助50万元
    5、项目五(专利代理人)对取得专利代理人资质,并在铜陵服务两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申报项目一。填写附件1,并提供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或发明专利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发明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资助项目时间以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注明的发文日、发明专利证书注明的授权公告日为准;此项必须审查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发明专利证书原件;按附件1表格填写的专利顺序,将所有材料免封面装订成册;附件1表格电子件必须发送至邮箱:914050997@qq.com,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二。填写附件2,并提供50件以上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15件以上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要求:资助项目时间以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注明的发文日为准;此项必须审查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通知书原件;将所有材料免封面装订成册。
3、申报项目三、四、五。需填写附件2,项目三提供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四提供专利侵权纠纷立案通知书及各类费用发票复印件;项目五提供专利代理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市专利代理事务所任职证明。以上复印件须审查原件。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7年8月29-31日(其中枞阳县项目委托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办理受理手续)。
受理地点:北京西路科技大厦9层专利管理科;
          枞阳县银塘东路(原县科技局2层)业务股。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本辖区专利权人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专利管理科:2832597     计划与成果管理科:2836028
枞阳县经科委业务股:3211344       联系人:何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