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市两级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
       2016年省市两级发明专利资助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省级发明专利资助
(一)资助对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我市企业或个人(以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
(二)资助标准:国内授权发明专利5000元/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20000元/件(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ahipo.gov.cn/dt2111111147.asp?DocID=2111115220)下载。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摘要页)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委托书)和签章。 
5.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市科技局专利科。
二、2016年市级发明专利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我市企业(以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每件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
2.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我市企业或个人(以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每件发明专利资助10000元(每件发明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
(二)申报材料:
1.《蚌埠市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可从蚌埠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bbsti.gov.cn/bbsti_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49422)下载。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摘要页)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委托书)和签章。 
5.各县区科技局要在申请表的县区科技局意见一栏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
6.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市科技局专利科。
三、各县、区科技局报送材料要求
1.各县、区科技局按照材料要求,收集省市两级发明授权资助材料各一式一份(市级的要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县区科技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资助的资金,并在五年内不再受理其专项资金奖励资助的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各县、区科技局初审完成后,将省市两级发明专利资助材料各一式一份和省市两级汇总表(含电子件)于2017年7月4日前报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 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