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著作权纠纷中的“实质性相似”?

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是,接触+实质性相似

所谓接触,就是指你曾经了解知道过有他人的作品,然后你利用了他人的作品,与他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就是侵权。

如果你能证明你没有接触过,完全是独立完成的作品,不管是否相似,相似到什么程度,都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是原则。

事实上很难证明自己完全是独立完成的。

原因在于,第一,从证据规则的角度,证明自己做过什么很容易,但是证明自己没做过什么就很难,你很难说明自己没有接触过这个电视剧或者小说;第二,人总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的,很少有一种思想完全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一般总是根据自己接触过的事情或者看过的书等等当中获得灵感,很多东西都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

那就从实质性相似入手。

著作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也就是说如果两部小说在情节上有一定的相似性,并不必然认为是侵权。

要看相似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