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专利补助政策

一、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1、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2、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3、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4、专利代理费,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实用新型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外观设计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资助申请人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的,每项专利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同一个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上海市市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政策依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每件3500元;


二、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每件7000元;


三、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的PCT发明专利,每件一个国家20000元(最多支持3个国家授权的专利)。


政策依据:《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松江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每件发明专利提出申请后资助人民币2000元,授权后再资助人民币2000元;


二、每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资助人民币1000元;


三、每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资助人民币500元。


同一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国内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属于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资助申请人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的,每件专利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件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每件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同一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和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属于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为鼓励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延长有效年限,给予每件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的第四、第五年度年费每年1200元资助。


政策依据:《松江区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静安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1、专利申请费:每项500元;


2、专利实质审查费:每项2500元;


3、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项2000元(与实质审查费同时办理);


4、专利授权年费:每项1000元(第二、第三年)。


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1000元。


三、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300元。


四、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10000元,总额不超过30000元;


国内除发明专利外,其余专利资助累计每单位不超过10万元;


每项资助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政策依据:《静安区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配套措施》


上海市奉贤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对企业及个人获当年度中国(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按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800元(限10件以内),进行一次性资助。获PCT专利申请(国外)当年度授权专利给予3000元资助(同一专利最多资助3个指定国)。年内同一个专利权利人资助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二、对企业重要专利技术购买专利保险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额50%的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对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知识产权(专利维权)并获得胜诉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其服务费用的50%的补贴(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及调解法律服务费等),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推进“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当年度给予第三方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并按当年度成功认定的市级承诺单位数,按每家6000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服务,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五、对区内中小企业当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发明创造奖(专利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5000元奖励。


六、对区内高校、科研院所近三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成功转让(专利权独家转让)给区内中小企业实施产业化的优秀项目,给予第一发明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七、对专利(保险)联盟、行业协会、战略研究机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专利运营机构等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专项补贴,各专业机构年度补贴金额根据其成功服务区内企业数而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八、对获得新认定的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园区、专利示范企业和专利试企业,当年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九、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园区、专利示范企业和专利试点企业,当年分别给予所获市级扶持资金的15%配套资助。


十、对通过“规范认证”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且符合奉贤主导产业方向、自主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效益显著的企业,在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内享受政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十一、对通过“规范认证”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且符合奉贤主导产业方向、自主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效益突出的企业,在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内享受政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今后如该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给予其不超过100万元追加奖励。


上海市奉贤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依据:《奉贤区知识产权(专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上海市青浦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获得授权的每项中国发明专利,区财政给予1万元的授权资助;


2、发明专利授权后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区财政每年给予1500元的年费资助;


3、对获得授权的每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区财政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的授权资助。


二、港澳台专利资助


1、对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授权的每项发明专利,区财政给予1万元的授权资助;


2、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港澳台专利资助不超过10万元。


三、国外专利资助


1、对每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区财政给予1万元的授权资助;


2、对每项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区财政给予2500元的授权资助;


3、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国外专利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上海市青浦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于2016年发布,有效期五年。


政策依据:《青浦区科技创新政策操作办法》


上海市金山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受理后每件资助1000元,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后每件资助3000元。


二、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三、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资助项目为企业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上海市金山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2016年发布,有效期为5年。


政策依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宝山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专利申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费分别按每件1500元、1000元和500元标准予以补贴;


为鼓励中小企业、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对中小企业、个人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代理费按每件2500元标准再予以补贴。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和个人,按每项300元标准予以资助。此经费按快捷简便途径予以执行。


二、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试点和专利战略工作,对被认定为区专利试点单位的予以5万元的支持,优先支持获得港澳台和国外专利授权的中小企业。


三、上海市宝山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政策依据:《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市闵行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对获得授权的每项外观设计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申请,分别一次性资助400元、800元和5000元;


二、对获得登记的每项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次性资助800元;对获得授权的每项植物新品种,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三、权利人为单位的,每年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元;权利人为个人的,国内各类专利授权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依据:《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


上海市杨浦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国内专利


1、对小微企业获得的第一件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总计1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第二件(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给予4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小微企业每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2、对大中型企业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事业单位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3、自发明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第九年至第十二年实缴专利年费50%的费用补贴,每年每家企事业单位获得此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国外发明专利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2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给予5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二件(含以上)发明专利给予2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政策依据:《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虹口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对作为专利第一权利人的单位或个人,经认定,新获得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助;


二、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元的资助;


三、新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的资助;


四、新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的资助。


专利申请时本区已给予的资助部分,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每单位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个人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的“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上海市星级诚信创建企业”的,按每星级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徐汇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鼓励专利创造和海外布局。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创造,积极推动自主创新、海外布局,支持奖励发明人,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对通过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提交专利申请并受理的企事业单位,经审核,可给予1万元/件的补贴;


二、对新获得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俄罗斯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经审核,可给予4万元/件的补贴,同一单位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经审核,可给予2500元/件的补贴,同一单位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上海市徐汇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徐汇区关于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扶持办法》


上海市黄浦区专利补助奖励政策


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


1、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6000元,其中原已获得进入实审阶段资助2500元的,专利授权后资助35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8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600元。


二、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6000元。


三、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申请的国际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10000元/国家,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人民币5000元/国家,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上海市黄浦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