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服务工作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建立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特派员对我省贫困村科技服务全覆盖,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组织推进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全覆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贫困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在70个有贫困村的县(市、区)(见附件1)开展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2019年6月底前,通过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含已退出贫困村)的有效对接,对全省3000个贫困村开展结对服务。重点任务是在贫困村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帮助驻村工作队制订扶贫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二、选派原则

科技特派员主要从由省、市、县(市、区)三级科技人员和驻村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及贫困户帮扶人员中选派,优中选优,各级人员比例不作要求,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科技扶贫工作,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创业积极性高,具有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愿望。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基层工作能力,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到贫困村开展工作,自愿到贫困地区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三、选派程序

科技特派员选派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经县直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县科技局,县科技局会同组织、人社、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联合发文。

四、管理激励

(一)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签定服务协议(见附件2),并认真履行职责。县(市、区)科技局应制定绩效统计办法,定期将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工作情况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统计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科技特派员单独列出评先评优指标,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内考核优秀,单位职称评聘同等条件时应优先考虑。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三区”选派科技人员。

(三)县(市、区)应在贫困村树立、张贴科技特派员标识、标牌,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厅将组织汇编典型案例,并择优向新闻媒体推荐,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投入到科技扶贫工作之中。

五、统计报送

各市、县(市、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     县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工作统计表”(附件3)。请各市科技局汇总审核后于4月底前将“      市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工作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2103261@qq.com,同时发送盖章的PDF版。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