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近日,市政府出台《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从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产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速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及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六大项推出15条具体举措,涵盖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各方面。

      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政策措施》明确,对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单位当年授权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另给予1万元奖励;单位当年每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给予其联络员500元奖励。相较于原有政策,对发明专利联络员的奖励每件提高了200元。

      在创新激励政策扶持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奖励额度也将有所提高:对新认定(含复核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加速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申请发明专利200件以上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授权发明专利达20件,给于10万元奖励,每超过一件奖励0.5万元。这一措施,旨在让更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在我市开展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在支持创建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方面,明确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管理团队每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此外,参考外地先进经验,我市拟就“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推出新的激励措施。获批市知识产权联盟,经认定,给予当年活动支出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补贴,引导企业以相关专利技术为纽带组建若干知识产权联盟,增强产业整体运用专利的能力。

《政策措施》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市出台的首个综合性知识产权政策,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环境保障,有效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