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专利资助办法

  近日,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发挥专利资助政策对激励创新的导向作用,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创新成果,促进专利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此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据介绍,新修订的专利资助标准为: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同一发明创造既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权又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专利资助每年兑现一次。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作者:一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