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科经局),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工程中心建设水平,为省级工程中心培育后备力量,进一步发挥工程中心在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人才集聚、产业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依据《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行)》(淮科〔2007〕33号)、《关于实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淮科计〔2014〕1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工程中心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及以前组建运行满三年的工程中心,共67家。2019年已通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同一中心名称的,视同通过验收,不参加本次验收,共6家,参加本次验收的共61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在局网站发布验收通知。

2、企业自查。申请验收的工程中心开展自查,填写验收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准备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一起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科经局),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

3、县区初审。各县、区科技局(科经局),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负责通知和督促辖区工程中心准备验收材料,并结合工程中心实际建设运行情况,对验收材料进行认真把关,提出审查意见,推荐上报,于8月20日前将2份纸件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淮北市濉溪路265号源创客4号楼322室,邮政编码:23500,邮箱:355753937@qq.com)。

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建考核验收专家组,会议集中评审。

5、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县区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现场考察。

6、整改。本次验收未通过的,依托单位可提出整改申请,参加下一年度验收。

7、公示。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三、验收材料

1、基本信息表;2、原建设计划任务书和任务书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3、组建以来工作总结报告;4、财务决算报告;5、技术委员会、主要研发团队名单和活动记录;6、任务书完成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研发投入、研发项目、工程化产业化成果、知识产权、制定标准、人才培训、开放服务、规范管理等。

提供近三年情况材料。

四、验收结果和运用

验收结果分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不超过参加验收数量的10%。

通过验收公示的,授予“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不参加验收考核或验收考核未通过的,不再列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本次验收量大面广,请各县、区科技局(科经局),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加强指导监督和沟通衔接,优化申报程序,材料一次报送。

(二)因依托单位改制、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工程中心无法验收的,由依托单位或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工程中心终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备案。依托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在报送验收评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更名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科技局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办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建基地建设科  邹  枫  赵忠全 303203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马  克         3026051

特此通知。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6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