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的通知

各基地申报单位:

为整合我市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优势资源,搭建开放性、多形式、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共同推动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启动2019年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征集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承担北京市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具有鲜明特色、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的,在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或登记的知识产权部门、园区、开发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等机构载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合作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具有引导作用;

2.能够长期稳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涉外学术交流、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研发产业化及中介服务活动等;

3.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对基地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

4.具有相对稳定充足的用于知识产权对外交流的资金保障。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申报材料为《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2.专家评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认定授牌。评审合格的申报单位,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予以认定并授牌,并启动开展2019年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赋予的工作。

四、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者请于2019年7月12 日(周五)前,将《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份,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uojichu@zscqj.beijing.gov.cn。

联系人:赵瑞雪

联系电话:010-84080200


附件: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申报书.doc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