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评“2018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对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原合肥市工商局被评为“2018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2018年,该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工作部署,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工作目标,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行为,强化执法、深挖彻查,办理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5件(其中罚没款10万元以上案件8件),罚没款超200万元,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送法进企业、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和方式,发放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资料5000份,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在市场监管系统内进行法律培训,加强业务指导。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案例研讨等形式和方式,加强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和解读。

二是迅速行动,查处首案。2018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第一天,原合肥市工商局查获王某销售“傍大牌”生态原浆、五粮玉液、江山白等白酒160瓶,当天立案,迅速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是专项行动,成果显著。201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打假、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等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果。紧扣市场热点,查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店虚假宣传案,罚款20万元;查办合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案,并罚款5万元,此为全省办理的首例刷单炒信类案件,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大力推进商业贿赂案件的办理,查办安徽某医药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商业贿赂案并罚款28.8万元。

四是执法协作,形成合力。注重发挥上下联动的优势,推进竞争执法工作,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主动对接人民法院、监察委等单位,以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加强案件线索互联互通、强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