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安全〔2019〕124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函〔2019〕16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类型为专业类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各市请对照《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的要求和标准积极组织申报,条件不成熟的园区可暂不申报。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会同本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审查通过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科技厅行文上报(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光盘一同报送)。
三、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对申报园区组织论证。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李 睿 0551-68271853 18255170061
省发展改革委   许海军 62602945
省科技厅     周 昊 1380569692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函〔2019〕164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6日

相关附件:
1. 工信厅联运行函〔2019〕16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