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等新颁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皖质办发〔2018〕19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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