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

(1984年3月31日昆政发〔1984〕32号)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1、《昆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试行)》已试行,各部门必须按照自己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若认为某项职责划分不当,可以提出意见。但在未修订前,仍应按此执行。各部门还应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强相互间的协作,互相支持,主动承担责任,把工作做好。
为了使机关工作员职尽责,各部门要抓紧建立部门内部科(处)室责任制和从领导到每个干部的岗位责任制,由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从今年二季度起认真执行。
2、要进一步加强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保证集体领导的正确实施。凡属中央、省、市委、省、市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的问题,按正、副市长、局长或主任的分管范围,独立地进行处理。对一些虽有原则规定,但政策性比较强,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可采取碰头,加强联系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进行处理。对于涉及全局的问题,必须提交办公会讨论或经过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3、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为了让政府领导摆脱一些琐碎的日常事务,集中主要精力研处大事,凡市政府已明确规定的问题,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处理。一时持不准或比较重要的。可请秘书长、副秘书长,处理后向有关领导通报。办公室还要做好为领导同志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和抓紧上级决定、领导批件的催办工作。
4、各部门都要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对上级交办事项,下级、同级的报告、来文(电话)、抓紧办理,及时答复。特殊紧急的问题,要立即办理;需迅速解决的问题,要在三天以内办理;一般问题,要在七天以内办理,其中比较复杂困难的,至迟不得超过半个月。确定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二、大力精简文件、提高文件质量
各部门必须大力精简文件,严格控制文件的发送范围。凡上报下发的文件,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83〕204号文件规定的文书处理制度办理。属于业务性文件,由有关部门发文,不要事无巨细都要市政府批转。属于综合部门主管的工作,各部门应报送主管部门研究处理。特别重要的可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确需上报市政府的文件要开门见山,一事一报,内容涉及多部门的请示报告,事先必须协调取得一致意见;经反复协调仍不一致的,应将不同意见及理由写明一产上报。对于严重违反文书处理制度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办公室有权退回不予受理,贻误了工作责任、由主办部门负责。
市政府办公室停办《信访简报》和《参阅文件》,集中力量办好《昆明政报》、《情况简报》和《参考资料》。各部门也要对自己的文件、简报、刊物作一次清理和精简,注意提高质量。能通过电话或面商等办法解决的问题,一律不行文,同时要相应地地建立健全电话记录制度。确需行文的要及时、准确、短小精干。

三、精筒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市长办公会议,要同汇报分开,市长办公会原则上一周召开一次,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由办公室有关处协助分管副市长酝酿成熟后,于星期四上午以内交办公室一处,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查同意后,事先将议题和材料印发分送与会同志,会上一般不再详细汇报情况,列席人员也要严加限制。会议讨论的议题主要由分管副市长作主题发言,提出需要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供会议讨论决定。情况不明、没有处理意见和酝酿不成熟的问题,不要提到市长办公会上讨论。一般不要临时动议、提出大家没有准备的问题到会上决定。
汇报会和座谈会,或部门参加全国性和全省性的会议后,确实需要向市政府汇报的,要事先提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贯彻意见。由分管副市长到会听取、并按会议需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其他领导同志一般不再参加。
召开各种会议,都要按昆政发〔83〕204号文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就不要集中到市里开会。必须召开的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开会时间和参加人员,对郊县区尤其是远郊区,尽可能通过文件、电话、传真、录音等方式传达会议精神,一般不要通知来人参加,各种会议,都要力戒“多、大、长、空”的弊病,开得小而实,少而精,时间紧凑,解决问题。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市政府领导和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年要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保证上述要求的实现,市政府决定建立每星期二、三为“无会日”的制度。提倡现场办公,面对面地解决问题。
从今年四月起,恢复市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每月一次,由市长、副市长轮流接待,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平时,也要及时处理送阅的重要信访件。各部门的同志,都要重视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

五、加强纪律性、改变工作作风
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是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各级干部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责任,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擅离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于事关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属于职责范围之内的事,要认真及时地帮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也要积极协助解决。
3、衣着整洁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4、加强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跃机关民主生活,开展谈心活动。市政府和各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群众意见,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5、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昆明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