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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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 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规划、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负责火炬、星火、科技开发、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发展计划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5)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6)指导全市重点实验室、创业中心、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星火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平台的建设工作。
(7)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9)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及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推动科学普及工作;负责自然科研、实验系列及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10)负责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及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联系驻蚌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县、区科技管理工作;审核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11)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专利保护与管理;负责专利代理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统筹协调本市的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机构户数无变化。
纳入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 (其中原无线电研究所和原市化工研究所为科研改制单位,改制时点之前的离退休人员实行全额拨款)和一个原省属下划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原安徽省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为转企改制单位,改制时点之前的离退休人员实行全额拨款)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本级
2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3
原市无线电研究所
4
原市化工研究所
5
原安徽省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第二部分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000.6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000.69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750.98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省转移支付经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减少580.1万元;三是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86.36万元;四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2750.98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省转移支付经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减少580.1万元:三是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86.36万元;四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00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5.04万元,占98.7%;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5.65万元,占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0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69万元,占7.1%;项目支出15802.01万元,占92.9%;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775.0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6775.0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550.8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财政经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减少760.7万元;三是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86.36万元;四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550.8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财政经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减少760.7万元;三是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86.36万元;四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75.0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50.8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财政经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减少760.7万元;三是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86.36万元;四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5.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0.8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财政经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减少760.7万元;三是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86.36万元;四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16233.15万元,占96.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36万元,占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40万元,占0.2%; 住房保障支出34.12万元,占0.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7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二是新增通过我局下拨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333.02万元;三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四是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中财政调减指标,通过其他部门下拨,减少183.2万元。五是人员经费调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经费增加等原因。
其中:基本支出1183.63万元,占7.1%;项目支出15591.41万元,占92.9%。具体情况如下:
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3.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基本支出财政增加了市目标考核与双拥考核经费等。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动化所离退休人员去世一人,改制经费减少。
3.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为年中追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经费。
4.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9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省财政专项经费(重点研究、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型省份建设、省科学技术奖等)通过我局下拨,增加2978.3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蚌埠医学院科研专项经费3000万元;三是自主创新专项中财政调减指标,通过其他部门下拨,减少183.2万元等。
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双拥、目标等考核经费。
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省财政专项经费(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平台与人才专项资金)71. 9万元通过我局下拨等。二是新增“编制蚌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项目64万元等。
7.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省财政专项经费(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2018年第三批创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通过我局下拨等。二是局属单位网络文献数据库公开招标未完成,支出减少45.4万元等。
8.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为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省财政专项经费(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80万元通过我局下拨等。
9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省财政专项经费(省2018年科技创新资金)130万元通过我局下拨等。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66万元,支出决算为4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离退休人员文明双拥慰问金。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8.5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增加了退休人员文明双拥慰问金。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87万元,支出决算为5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9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扶恤(款)死亡扶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人员去世3人,在职去世1人,增加抚恤金。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补贴。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3万元,比2017年增加2.0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综合性项目,涉及资金8816.7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3.6%。从评价情况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1个综合性项目(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816.78万元,项目通过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本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较为理想。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原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 1个综合性项目((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执行数为8816.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差额原因为财政指标调整。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项目专项资金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等自主创新工作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全力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18年政策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奖励,专利资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贴费,研发投入奖励,众创空间奖励,商标、名牌、标准化奖励等,所有资金均及时拨付到位、并专款专用。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奖补资金2265万元,全年分两批推荐114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其中95家企业通过认定,新认定51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净增32家,创近年来新纪录,高新技术企业数达268家,居全省第5位;专利资助及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贴费资金1943.19万元,2018年我市发明专利申请4997件,发明专利授权659件,有效发明专利4287件,居全省第4位。累计为93家企业实现240笔贷款11.2亿元;研发投入奖励312万元,激励全市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2018年统计的全市研发经费总量达37亿元,增长26.9%,增速高于全国14.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个百分点。众创空间奖励570万元,对2018年新增的5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进行了政策兑现;同时首次开展了市级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对众创空间进行了奖励。商标、名牌、标准化奖励资金奖励1645万元,我市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快实施,获得中国驰名商标2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6个、安徽名牌产品19个、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30个。另外对高新技术产品补助、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奖励、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补助、国家和省科技奖奖励、技术交易奖励、新建研发和技术转移平台补助等资金进行了政策兑现。
在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的激励下,我市创新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2018年统计的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0.28个百分点,达2.39%,增幅居全省第1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年初8.5件增至12.7件,增幅达49%,居全省第1位。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3亿元,居全省第3位。成功拉引世界最薄0.12毫米超薄浮法电子玻璃,国内首片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模组在我市成功下线。超薄触控玻璃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中国工业大奖。地质工程分布式光纤监测关键技术及其应用、毫米波与太赫兹测量系统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1家,总数达268家。大力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育计划,5个团队获得省扶持资金3500万元(其中获得A类1000万支持的团队2个,全省仅6个),获支持团队和资金数量均创记录。目前我市累计17支团队获省扶持资金1.2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2017年提高2.87个百分点,达46.5%。三是创新要素加速集聚。硅基材料安徽省实验室列入全省首批建设10家实验室,是唯一落户合肥以外的实验室,全市省级以上研发平台180多家,总数位居全省第3位。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9家,其中:安徽省实验室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国家新创天地2家,院士工作站1家。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同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的下拨任务。蚌埠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托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紧扣创新驱动发展这一主线,突出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创新环境优化、创新载体建设,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和量化,为全市的科技创新再升级提供有力的支撑。
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政策兑现申报主体的社会诚信反馈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诚信作为申报政策兑现的条件。二是利用财政涉企系统,及时开展诚信审查,并采取及时告知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实施单位
原蚌埠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8816.78
10
98%
9.8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9000
8817.78
-
98%
-
其他资金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高新技术产业指标再上新台阶
目标2: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再上新台阶
目标3:研发经费支出指标再上新台阶
目标1完成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2017年提高2.87个百分点,达46.5%。
目标2完成情况:发明专利申请4997件,发明专利授权659件,有效发明专利4287件,居全省第4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年初8.5件增至12.7件,增幅达49%,居全省第1位。
目标3完成情况:2018年统计的全市研发经费总量达37亿元,增长26.9%,增速高于全国14.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个百分点。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0.28个百分点,达2.39%,增幅居全省第1位。
存在的问题: 对政策兑现申报主体的社会诚信反馈不足。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 一是将诚信作为申报政策兑现的条件。二是利用财政涉企系统,及时开展诚信审查,并采取及时告知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评价得分说明




(50分)
数量指标
2018 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
10
25
51
10
超额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0
10
12.7
10
超额
省级科技项目立项数
15
15
31
15
超额
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
15
8
9
15
超额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创新能力
15
逐年提高
逐年提高
15
持平
创新环境
15
逐年优化
逐年优化
15
持平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对政策兑现情况的满意度
10
≥80%
≥80%
10
持平
总分
100
99.8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3. 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 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 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 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