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东县专利奖补

1、  对单位和个人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按规定缴费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再给予企业和个人3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我县专利申请超过500件,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2、  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费用给予2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