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专利奖补

1、  支持发明专利创造。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补助,最多不超过5个国家。获得授予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年费80%资助,每年兑现一次;对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4000元补助。

2、  经市政府批准组建芜湖机器人产业专利联盟,对加入该专利联盟的企事业单位的机器人领域发明专利,在享受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年申请量达30件、5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年授权量达5件、1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发明专利每经一国授予再给予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联盟内企事业单位的机器人专利保险,在享受原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保费补贴30%。专利联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机器人专利评议、专利导航工作,给予实际支出的50%补助。”

3、  对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领域发明专利,在享受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年申请量达10件、2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年授权量达5件、1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发明专利每经一国授予再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  对核心区内企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明专利,在享受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年申请量达30件、5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年授权量达5件、1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每件发明每经一国授予再给予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5、  对航空产业领域发明专利,在享受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年申请量达10件、2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年授权量达5件、1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发明专利每经一国授予再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6、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补助30万元。

7、  对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支持,补助额度国内维权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10万元。

8、  在我市注册的专利运营、专利代理机构或在我市纳税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托管服务,对托管服务小微企业数达50家、100家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代理本市发明专利年度获授权量达500件以上的,给予代理服务机构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