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芜湖县专利奖补

1、  被授予国际PCT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每件再给予2万元资助。

2、  发明专利,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年费100%的资助。

3、  专利权人将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发明专利转出本县的,已授权3年内(含)的按100%、超过3年的按50%,在该专利权人以后年度的专利授权资助中扣减该发明专利已享受的专利授权资助。从县外购买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发明专利,已授权3年内(含)的按100%、超过3年的按50%,享受新增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授权资助。

4、  在本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当年代理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和30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8万元奖励。鼓励全县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托管业务,当年净增托管企业达到20家的(托管期限需5年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