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九十年代儿童少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安徽省九十年代儿童少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1992年9月5日皖政〔1992〕63号)

一、前言
我省共有儿童少年1599万。儿童少年的成长和儿童少年事业的发展一直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关心。省和地、市、县都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协调机构,并先后制定了“六五”、“七五”和九十年代儿童少年工作发展规划,使我省儿童少年事业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一是儿童少年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全省婴幼儿入园入托率达29.8%,城镇入园入托率达65.3%;1990年全省小学生在校生数达633万人,94个县级单位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97.9%和98.2%;城乡0-14岁儿童少年家长中有30%受到“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婴儿死亡率为26‰;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50%以上的儿童身高、体重达超均值。三是儿童少年文化娱乐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全省县以上儿童图书阅览室达42处,少年宫27个,儿童活动中心5个,省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图书达800余种、2亿多册。四是儿童生活用品1990年产值达2.2亿元,平均年递增13.4%。
由于我省经济、文化基础比较落后,儿童的教育、保健等与实际需要仍有较大的差距。农村托幼事业发展缓慢,基础教育方面,不少地方办学条件较差,未入学适龄儿童中63%是女儿童。贫困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高于全国平均值。儿童少年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缺乏。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费不足的困难。
为进一步发展我省的儿童少年事业,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应采取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以学校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基础,发动各群众团体和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为此,特制定安徽省九十年代儿童少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二、目标和措施
(一)教育方面:进一步发展幼儿教育,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家庭教育和科技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幼儿教育
(1)目标
①1995年全省婴幼儿入园入托数由现在的100万增至140万(含学前班)。2000年全省3-6岁幼儿入园率达30%,省辖市普及3-6岁的幼儿教育,城镇入园率达90%;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65%。
②每县要办好1-2所示范幼儿园,镇和经济较好的乡要举办中心幼儿园。
(2)措施
①教委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省各类园所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程》)的情况,并做到有计划地发展乡办园所。
②工会负责督促全省厂矿企业工会帮助行政办好托幼园所,采取独办、代办、联办等多种形式扩大入托率,解决入托难。
③妇联协助教委做好民办和个体园所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八五”期间县以上的妇联都应有自办园所。全省城市40%的民办、个体园所要达到《规程》、《条例》的要求。
④层层培训。工矿园所保教人员培训率达100%;民办、个体办园所保教人员培训率达80%,其中园所长培训率达100%。民办、个体办园所长有10%达到中专水平,机关及工矿园所的园所长全部达到中专水平。
⑤省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扶持民办公助托幼园所,各级地方财政可视各地财政状况拨出专款,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长。各地征集的教育经费附加可适当安排幼儿教育经费。
⑥省建设厅及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和各种少儿活动设施的发展列入城镇建设规划。
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单位兴办托幼园所,对老、少、边、贫地区幼儿教育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2、九年义务教育
(1)目标
①2000年全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城镇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基本普及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八五”期末,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5%以上。
②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事业。“八五”期间,每个县都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若干个特殊教育班,大力开展随班就读,力争全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30%。
(2)措施
①宣传贯彻《 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法律宣传骨干,健全相应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
②逐步扫除文盲和半文盲。“八五”期末,全省文盲和半文盲率由1990年的24.4%下降到20%以下。
③动员女儿童入学,减少辍学。大力开展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将扫盲与生活、生产、科技、科普推广相结合,巩固提高扫盲成果。
④实施《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广泛深入地开展“学雷锋、学赖宁”的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⑤实施《少先队教育纲要》,加强少先队辅导员为队伍的建设。
3、家庭教育
(1)目标
①2000年城市9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农村5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办家长学校。
②城市90%以上的中小学生家长及幼儿园小朋友家长,农村30%的中小学生家长及幼儿园小朋友家长受到“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的宣传教育。
(2)措施
①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育人机制。
②举办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站。不断扩大广播家长学校的覆盖面,城市达80%,农村达40%,有条件的机关、厂矿开办家长广播电视讲座。
③层层培训家庭教育骨干,做到每个乡有5-10名家教骨干。
④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通过抓点,在有关部门的培训班开设家庭教育课程。
4、科技教育
(1)目标
①2000年科技活动在城市小学普及率达50%,中学普及率达80%,农村中小学普及率达30%。
②1995年省辖9市举办27所奥林匹克学校,2000年全省奥林匹克学校达41所。
③“八五”期间在省辖9市创办“创造发明学校”、科技智力开发夏令营各1所。
(2)措施
①分类指导。城市重点开展创造发明和智力开发活动,农村重点开展小星火、小农场、小养殖场、小植物园以及病虫害防治、小标本采制和生物百项竞赛等活动。
②发挥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作用,在儿童少年中开办科普讲座、报告会、科普夏令营,继续办好数学、物理、化学、微机等4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③抓点带面,发挥蚌埠、芜湖两市科技馆的示范作用。
④加强生产技术技能教育,提高儿童少年动手、动脑的能力。
(二)卫生保健方面:坚持预防为主,抓好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1、目标
(1)婴儿死亡率,以地市为单位,1995年要比1990年降低15%,到2000年再降低15%。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地市为单位,1995年要比1990年降低15%,到2000年再降低15%。
(3)5岁以下儿童中度和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地市为单位,1995年要比1990年降低25%,到2000年再降低25%。
(4)孕产妇死亡率,以地市为单位,1995年要比1990年降低25%,到2000年再降低25%。
(5)先天性病残儿发生率到2000年减少50%。
2、措施
(1)继续在全社会倡导优生、优育、优教,广泛宣传普及“三优”科学知识,开展“三优工程”的试点工作。
(2)开展产前诊断、优生咨询工作,实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做好围产保健工作。
(3)2000年省立儿童医院开设床位300张,有条件的地、市建立儿童医院。
(4)充实完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妇幼保健和卫生防疫服务能力,合理解决报酬以稳定基层保健队伍。
(5)普及新法接生,2000年农村新法接生率达95%,农村住院分娩率达80%,产后出血引起的死亡减少一半。
(6)保持高水平的计划免疫覆盖率。到1995年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包括破伤风类毒素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到85%,消灭小儿麻痹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7)提高4-6个月以内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到2000年使母乳喂养率以地市为单位达到80%;推行母乳代乳品销售守则,提倡家庭自制婴儿哺食。
(8)向所有育龄夫妇普及避孕知识,并提供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到2000年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
(9)开展婚前检查、产前诊断、优生咨询服务。在民政部门的协助下,婚前检查率,以地市为单位,1995年和2000分别达到60%和80%,并使80%的地市妇幼保健单位具备对先天性缺陷胎儿的筛查能力,努力降低病残儿发生率,同时促进残疾儿康复。
(10)加强城乡环境管理。2000年全省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7平方米,村镇绿化覆盖率达20%,城市生活污水点处理率、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5%,村镇自来水受益人口500万。
(三)文化体育方面:创造更多的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精神食粮,增加儿童活动设施,不断优化儿童少年的成长环境。
1、目标
(1)“八五”期间50%的省辖市建立少儿图书馆,省图书馆恢复成立少儿图书阅览室;2000年省和9个省辖市建立少儿图书馆,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少儿图书馆,其余建立少儿图书阅览室。
(2)“八五”期间,拟出版各类少儿读物1000一1200种,约5000万宇,发行图书2.5亿-3亿册;2000年拟出版各类少儿读物2000-2400种,约1亿宇,发行图书5亿―6亿册。
(3)加强儿童剧的创作。“八五”期间,每年生产2-3个富有儿童情趣的剧本;2000年以前生产5-7个。并将省话剧团儿童剧队扩建为儿童剧团,9个省辖市兴办业余少儿文艺合唱团、艺术团、舞蹈团(队)、乐团(队)、书法绘画班等。
(4)扩大广播、电视、电影的覆盖率,各地影视部门每周都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少儿节目。“八五”期间拍摄1-2部儿童电视剧。
(5)“八五”期间,城市中小学校体育达标率达90%,农村中小学校体育达标率达70%;2000年城市中小学校体育达标率达100%,农村中小学校体育达标率达90%以上;2000年全省幼儿园儿童广播韵律操普及率达100%。
(6)“八五”期间,地、市、县建少年宫(家)达50%以上,省建儿童活动中心,省辖9市及地区所在地建儿童乐园(公园),筹建省儿童艺术剧场;2000年筹建省儿童电影院和省少儿文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场所应增设残疾儿童的活动设施。
2、措施
(1)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集资一点、自己筹一点的办法为儿童图书馆、影剧院、乐园(公园)、体育场地等补足资金来源。
(2)各地市文化主管部门配齐专职少儿文艺干部,群艺馆、文化馆设立少儿文艺工作室,大力发展少儿文艺团体。
(3)各地体委协助教育部门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执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测。举办各种类型的适合少年儿童参加的具有科学性和趣味性的体育竞赛活动。
(4)新建扩建体育场地,对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的行为,按《安徽省体育场地管理条例》处理。
(5)各地业余体校和中小学校创造条件广泛开展适合少年儿童参加的体操、游泳、武术、棋类、乒乓球等体育活动,在部分地市创办体育幼儿园,或增设体育幼儿班。
(四)儿童生活用品方面:较大幅度地增加少儿用品花色品种,扩大产品批量,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儿童生活用品的发展。
1、目标
2000年儿童生活用品产值12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3%,分项指标为:
(1)儿童玩具产值达8600万元,平均年递增11.4%。
(2)童装2000万件,平均年递增14.9%。
(3)童鞋1730万双,平均年递增5.6%。
(4)童帽1700万顶,平均年递增5.5%。
(5)儿童饮料15万吨,平均年递增22.3%。
(6)儿童食品22.1万吨,平均年递增14%。
(7)儿童塑料用品5400吨,平均年递增4.3%。
(8)儿童日化用品产值达5500万元,平均年递增10.6%。
(9)儿童家具35万件,平均年递增15.9%。
2、措施
(1)较大幅度地增加少儿用品花色品种,扩大产品批量。食品类抓多种维生素的营养型、保健型,服装类抓新颖型,逐步创造条件,上若干开发儿童智力的玩具。
(2)提高原(辅)材料的供应水平,每年计划分配时切出一块列为少儿用品生产材料,保证供应生产需要。
(3)通过政策性倾斜,促进儿童食品、玩具、服装及生活用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对少儿用品生产新上项目,财政、银行部门要安排部分贴息或低息贷款,新产品的开发应继续实行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4)做好先进技术设备及人才引进,提高少儿用品质量,力争价廉物美。
(5)做好山区及碘缺乏地区的碘盐供应,到2000年基本上消除我省山区和缺碘地区儿童碘缺乏症。
(6)加强对少儿用品质量检查、评估工作,杜绝伪劣假冒产品。

三、领导与监测
(一)安徽省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纲要的协调,并领导、组织、监督本规划纲要在全省的实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根据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本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完善和制定本地儿童少年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并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除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财力投入外,还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给予支持和关注。
(四)积极争取国际儿童组织的项目援助,增强参与和合作意识,不断提高儿童少年事业发展水平。
(五)建立定期检查和评审制度,省及地、市每两年检查评估总结一次,县做到每年检查总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