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界首市专利奖补

1、  对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每项给予申请人1000元资助;由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给予申请人3000元资助;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对新受理的国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前期费用2 万元,获得授权后再资助5万元,每件国际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两个国家申报;对新授权的国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享受一个国家授权资助。发明专利按实际缴纳年费,在上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全额资助,每年兑现一次。

2、  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对维权产生的实际维权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给予20%资助;省内案件最高不超过5万元,跨省案件最高不超过10万元,涉外案件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我市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400件以上并且授权率超过20%的,分别给予代理机构5万元、10万元奖励;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5—9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直接指导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联络员,每件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500元奖励。

4、  对企业专利质押贷款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贷款担保费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担保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在阜阳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担保机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5、  对企业专利保险费用,在上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全额补助。对单个企业、科研机构购买科技保险的,给予实际支出保费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