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龙岗区福田区对口扶持地区有..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龙岗区福田区
对口扶持地区有关事宜的通知

(深府(1996)81号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鉴于国务院和广东省对我市扶持地区作了调整,为了有效地扶持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龙岗、福田两区对口扶持地区分别调整为河源市紫金县和贵州省(与全市一起),其余各区不变。调整后各区与其对口扶持地区“结对”如下:
龙岗区――河源市紫金县;福田区――贵州省(与全市一起);罗湖区――梅州市丰顺县;南山区――梅州市五华县;宝安区――梅州市大埔县;此外,在“心连心”活动中,各区援助老区、山区“希望工程”的对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