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的通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的通告

(晋政发〔2001〕41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有利于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良好环境,省人民政府对省直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第一批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7项,其中取消的审批事项32项,下放的审批事项34项,审核或核准的改为备案的21项,现通告如下: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8项)
1、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省直部门自筹基建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审批
2、各市(地)有省投资的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生产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各市(地)、省直厅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
4、省直厅局一般性项目开工报告的批复
5、省直厅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控制
6、各市(地)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7、省和国家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以物资供应抵顶投资”的管理
8、节约木材计划(可用钢材等替代木材使用)的管理
(二)下放的审批事项(3项)
1、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审批下放市(地),其中2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报省计委备案。
2、普通商品房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批下放市(地),报省计委备案。
3、5000万元以下的市(地)自筹基建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审批下放市(地),其中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省计委备案。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3项)
1、全省境内焦炭生产企业煤炭计划外指标的审批
2、全省境内焦炭生产企业工业生产用油指标的审批
3、开办联运企业资格认定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3项)
1、资金自我平衡的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批
2、投资限额以下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技改项目的审批
3、总投资3000万元(原材料工业5000万元)以下,不使用国家、省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

省煤炭工业局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5项)
1、国有重点煤矿维简费和井巷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审批
2、国有重点煤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生产计划)的审批
3、煤炭企业采区回采率的审批
4、煤炭企业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审批
5、生产矿井20―30万吨煤炭储量的审批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2项)
1、煤炭企业防治水规划的审批
2、生产矿井工业广场煤柱的审批

省教育厅
(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全省中小学校校服生产定点厂、服装款式和标识的审定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5项)
1、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审批
2、成人中专教育调整或增设专业的审批
3、成人高等教育调整或增设专业的审批
4、全省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设置的审批
5、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及调整的核准

省科学技术厅
取消的审批事项(3项)
1、全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2、星火、火炬、成果推广计划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3、科技先进乡镇认定

省公安厅
下放市(地)的审批事项(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的审批

省财政厅
取消的审批事项(4项)
1、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音像设备、照相设备的审批
2、社会集团购买空调器、录像机、放大机的审批
3、社会集团购买无线寻呼、无线移动电话的审批
4、财政拨款购买符合品目或达到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资金审批拨付改为按政府采购方式分配

省民政厅
下放的审批事项(2项)
1、军队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分配下放市(地)
2、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下放市(地)、县

省人事厅
(一)
取消的审批事项(4项)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改为由省直各主管部门核准
2、省直单位离休人员护理费的审批改为由省直各主管部门核准
3、人民警察警衔津贴的审批改为由省直各主管部门核准
4、省直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改为由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负责审查
(二)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10项)
1、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审批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技术等级或学历)变动后确定工资
3、调、录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确定工资
4、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安置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后确定工资
5、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的审批
7、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业军官增干计划的审批
8、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增人计划的审批
9、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在职工人中聘用干部、从社会上招聘干部计划的审批
10、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收城镇复退军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年度计划、招收工人计划的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企事业单位成建制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迁的核准
2、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执行企业工资标准变更方案的核准

省建设厅
(一)
取消的审批事项(4项)
1、省外建设工业产品准入的审批
2、建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
3、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奖评审
4、省建设系统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评审
(二)下放的审批事项(10项)
1、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审批下放市(地)
2、小型燃气器具准销审批下放市(地)
3、1万户以下燃气企业、50万平方米以下供热企业资质的审批下放市(地)
4、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设计审查下放市(地)
5、城市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的供水企业资质审批下放市(地)
6、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的审核下放市(地)
7、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的审批下放市(地)
8、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资格证书的审批下放协会核准
9、建设行业工人职业技能资格审批下放协会核准
10、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经纪人、咨询人员资格认定下放协会核准

省交通厅
下放市(地)的审批事项(6项)
1、非重点县乡公路3000万元以下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的审批
2、非重点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的审批
3、货船总吨位30吨以下或总功率150千瓦以下,客船总长20米以下或乘客50人以下的船舶检验发证
4、本省范围内运输业的 水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服务许可证以及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审批发证
5、本省范围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发证
6、履带车、铁轮车等类似损坏公路路面的车辆通行审批

省林业厅
下放市(地)的审批事项(2项)
1、商品林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林产工业总体设计的审批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稽核
(二)下放市(地)的审批事项(2项)
1、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进行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
2、外商投资企业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审批和批准证书的发放(太原市为3000万美元以下)
(三)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董事会组成的核准

省文化厅
下放的审批事项(3项)
1、演出市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审批,除演出经营机构、省直表演团体和省管场所外下放市(地)
2、歌舞娱乐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除省管场所外下放市(地)
3、电影放映场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除省管场所外下放地市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工业企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省直机关锅炉管理、更新、报废的审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一日